为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营造浓厚的科研学术氛围,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课题进行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根据《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攀学院﹝2023﹞75号),启动2024年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我校2023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团队(成员为3-5人)形式申报,设项目负责人1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研究生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
3.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主持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4.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栏需按照要求详细填写。项目以论文或者专利类成果为主,研究生创新项目应取得高水平成果1项。
5.项目不接受教师和其他机构组织及人员的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填报申请书。申请者应认真阅读《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一),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二),于4月22日12:00前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
2.培养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专家组,由本单位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对提交项目进行评审,对本单位申报项目按成绩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公示3天以上且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并于4月25日12:00前将评审推荐出的项目立项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和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三、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评审报告(含评审时间、地点、专家组签名、评审结果、排名等内容)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分析测试中心2楼2A-11)。同时将项目立项申请书和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邮箱:871501092@qq.com 。
3.专家组评审。研究生处审核申请人资格,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
四、项目结题
1.项目立项到结题时间为1-1.5年,项目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并结题。
2.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研究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提交科研成果后,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3.结题时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须按照申报书中“预期成果”的内容提交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该项目研究内容相符,项目申请人至少要有一项本人排名第一(或指导教师第一、本人第二)、攀枝花学院为第一单位的科研成果。研究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录用,且公开发表时间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后。投稿、受理、申请等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五、经费使用
项目申请通过后。学校将给予经费资助,经费的使用按照学校经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受资助项目如有对他人科研成果(论文、作品、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关键内容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和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2.凡是未能通过结题的项目,项目指导教师两年内不能指导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3.研究生处将择优推荐参评省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附件:1.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3.攀枝花学院2024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