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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4-10 15:53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营造浓厚的科研学术氛围,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课题进行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成长。根据《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攀学院﹝202375),启动2024年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我校2023级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团队(成员为3-5人)形式申报,设项目负责人1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研究生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

3.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主持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可再参加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

4.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栏需按照要求详细填写。项目以论文或者专利类成果为主,研究生创新项目应取得高水平成果1项。

5.项目不接受教师和其他机构组织及人员的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填报申请书。申请者应认真阅读《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一),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二),于42212:00前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

2.培养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专家组,由本单位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对提交项目进行评审,对本单位申报项目按成绩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公示3天以上且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并于42512:00前将评审推荐出的项目立项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和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三、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评审报告(含评审时间、地点、专家组签名、评审结果、排名等内容)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分析测试中心22A-11)。同时将项目立项申请书和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邮箱:871501092@qq.com

3.专家组评审。研究生处审核申请人资格,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

四、项目结题

1.项目立项到结题时间为1-1.5年,项目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并结题。

2.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研究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提交科研成果后,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3.结题时项目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须按照申报书中预期成果的内容提交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该项目研究内容相符,项目申请人至少要有一项本人排名第一(或指导教师第一、本人第二)、攀枝花学院为第一单位的科研成果。研究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录用,且公开发表时间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后。投稿、受理、申请等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五、经费使用                  

项目申请通过后。学校将给予经费资助,经费的使用按照学校经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受资助项目如有对他人科研成果(论文、作品、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关键内容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和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2.凡是未能通过结题的项目,项目指导教师两年内不能指导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3.研究生处将择优推荐参评省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附件:1.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3.攀枝花学院2024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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