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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工作制度
2020-06-07 11:25  

攀枝花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定位于攀西地区辐射四川云南重庆的西部省份的高水平、高起点、跨学科的科研机构,需要一个高效率的管理和支持系统为科研项目和学术活动的开展提供服务。为此,攀枝花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特制定新的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的管理部门为:行政办公室和科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的职能与一般院系的办公室相同,科研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的支持工作。由于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刚成立,规模还小,一个人需要兼多项工作,所以目前所有的科研支持工作和行政工作全部由科研办公室暂时承担,将来可以根据需要实行分离。

在管理模式上,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将借鉴国内外研究机构的先进管理方法,同时结合实际,进行制度创新。科研管理方面:强调跨学科合作,首先实行机构的功能分离,人员管理由科研办公室在全院范围内以项目为所负责组织调配,学术发展由研究院下属的各所组织和负责;其次,启用工作量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制度,工作量和资源使用按项目资金衡量清算,在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统筹管理。行政管理方面,围绕信息畅通、环境清晰和制度规范三个核心进行改革,为科研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的现代行政管理系统。科研和行政管理制度相辅相成紧密结合,组成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管理制度的有机整体。

一、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包括四个部分:科研人员工作组织方式、科研工作管理及研究员工作量考核制度、奖励机制、经费管理。

(一)            科研人员工作组织方式

为了加强各学科之间的合作,提高科研工作人员的组织效率,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的科研工作管理分为两个部分:学术管理和人员管理。

学术管理以研究所为基础,由所所长负责。所所长的职责是指导该学科的发展和组织科研活动,包括申请研究项目和组织学术交流活动(讲座、研讨会、发表论文和出版学术文集等)。

人员管理以项目为实际组织结构,鼓励跨学科合作,由项目的所长研究员(简称项目所长)和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科研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与管理。项目所长一般在申报时须选定参加该项目的研究人员,做出相应的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项目所长须根据资金和人员的实际使用情况,向科研办公室提交项目研究人员的实际参与时间和经费预算。项目所长负责科研人员的工作管理,科研办公室负责科研人员的时间分配和预算控制。

对于大型项目,如果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的现有人员无法满足项目需要,项目所长可以通过科研办公室用项目经费自招研究人员或者研究助理。自招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各种保险等所有费用全部从项目经费中支出。自招人员的管理与其他人员相同。项目结束后,自招人员与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的工作合同即失效。除非通过公开招聘和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的正常考核制度,自招人员不得转为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在编人员。

(二)            科研工作管理及研究员工作量考核制度

  1、科研人员考核方式

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研究队伍的组成包含六个部分:研究员、合作研究员、研究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管理助理。

1研究员

研究员的主要职责是开展科研工作,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研究员包括主要包括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在职教师人员。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对研究员从公共科研工作、个人科研工作、教学工作以及必要的行政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公共科研工作是指纳入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的联合攻关项目、研究报告、重大课题相关的工作。

① 研究员有义务完成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及其研究所的公共科研工作,考核方式以投入的时间作为计算标准,研究员每人每周投入公共科研工作时数不得少于20小时。每两周填写工作量登记表。

个人科研活动工作量,含科研论文、课题和著作等。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海归和国内研究员的学术考核标准参考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论文发表方面,海归研究员的最低标准是六年内在所在学科的主要国际学术期刊原则上至少发表四篇论文(接受的论文与已经发表的同等对待),其中在第一类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同时在第二类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由于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涉及到不同的学科,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将参照学校的标准,对不同的专业领域建立相应的期刊目录;

以下几种情形经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批准,可以算作科研工作量:

Ⅰ、个人的研究报告或政策性建议被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采纳的,用于完成这部分工作的时间可算作科研工作量;

Ⅱ、个人的科研项目,经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认可计入科研工作量。

2)合作研究员

合作研究员是部分时间在交汽学院工作的学者以及外聘,包括国内外的短期访问学者、校内其他学院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合作研究员一般由项目资金支持,且有具体的工作任务,签订正式的合同。合作研究员的考核标准主要以合同为主。

3)研究辅助人员

研究辅助人员有项目经理、研究助理、数据分析员、计算机和网络管理人员等。研究辅助人员一般由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根据项目开展的具体情况负责招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从工作量、合同、以及与其他研究人员的合作态度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项目经理、研究助理和数据分析员的工作量以参与项目的工作时间总和为依据来计算(按照项目预算和时间卡计算)。计算机和网络辅助人员将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主要是指办公室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每月提交工作总结,每年由院领导按照其工作量和工作表现予以考核。

5)管理助理

管理助理是行政和科研两个办公室临时招聘的工作人员。管理助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根据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研究所的考核及所长的职责

1)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对本所的建设要有发展思路和规划;研究所所长的主要职责是构思、组织、完成高水平、高层次、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报告和政策性建议书。

2)研究所每学年初要提交本所的研究规划。

3)每个研究所原则上每学期应提交一份政策性研究报告,但一年不能少于一份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应该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密切相关。

4) 每个研究所应积极组织高质量的学术研讨活动,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适当提供支持经费。

5) 研究所应积极配合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的宣传工作,包括接受媒体采访、撰写相应的宣传材料,组织和参与一定的宣传活动等。

6) 如果一个项目组连续三年没有启动新项目,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将考虑取消该项目组。

   3、科研工作日常管理

1为了充分了解科研人员的工作情况,使未来的考核有据可依,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实行双周工作总结制度。研究员每两周以工作小结的形式汇报科研工作进度并填写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三),由科研办公室存档。

2每自然年度,研究员进行自我核算工作量。工作量不足的自己负责,可以向主管研究所领导申请工作,补足工作量。

3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根据需要,可购买研究员的研究成果,投入该成果的工作时间计入科研工作量,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同时支付报酬。

4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鼓励研究员参加学术会议,每年资助研究员参加一次国内的学术会议。

(三)            奖励机制

   1、国内研究员奖励机制

1) 从科研项目超额工作量中提取个人人工费,比例与学校横向项目的提取比例相同;

2) 从节省的科研费用中报销一部分个人科研支出。报销比例为节省支出部分的50%,节省部分是扣除所有科研人工费和相应管理费用后的最后余额;

3) 论文奖励制度(参照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的相关制度)。

4) 国际项目不超额的部分可以提取人工费用的10%。超额部分与学校横向项目的提取比例相同。

     2、论文奖励制度(参照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的相关制度)

(四)            经费管理

   1、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原则

研究项目的资金中须明确列出使用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各种资源所支付的费用,特别是科研办公室和其他研究人员的人工费,并及时划拨结算。对于一些没有准确预算的项目,科研办公室同项目组长根据资源使用的情况作出管理预算。

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从研究项目中收取的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资助新项目的启动,奖励科研成果和资助学术交流。研究人员每年向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申报拟研究的课题,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研究时间和财务支持。财务支持主要用于解决探索研究的成本。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将对论文发表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也会资助研究所成员的访问和学术交流。

   2、经费预算管理

每一个项目都必须在科研办公室立项并作出明确的预算。科研办公室根据项目预算分派各人在各个项目的工作时间。项目组长要根据预算对每个研究人员的工作进度进行管理。如果某个项目的人员使用情况超过预算,该项目组长须向科研办公室汇报并及时进行调整。超支部分或从该项目的其它预算中调整,或从该项目组长的其它项目中调整。如果该项目所长没有任何其它资金来源,须向科研办公室申请预算超支补助。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适当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如果费用超支过多,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有权停止对该项目的人员支持。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对每个项目收取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的档案管理、研究报告的修改、项目申请的支持、数据库的维护、计算设备的维护和技术支持等。项目管理费一般为项目总额的5%,最高不超过25000元。

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

201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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