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院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我院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要求,经过学生主动申请、年级(或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现将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在学院公告栏(砺志楼2楼)予以公示。
请师生员工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9.23-2026.9.28)。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真实姓名向学生科592272651@qq.com(电话:0812-3370529)反映。
智能制造学院
2026年9月23日